微粒生物工程(山东)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液体生物酶及生物合成产品(折干292吨)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,依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,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年产2000吨液体生物酶及生物合成产品(折干292吨)项目
建设性质:新建
建设地址: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泰山药谷产业园6#楼
建设单位:微粒生物工程(山东)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:拟建项目租赁泰山药谷产业园6#楼一层,该层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,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,主要为生产车间4350平方米,公辅工程350平方米,办公室及实验室等共计300平方米。所有生产全部在综合生产车间完成,综合生产车间分为发酵工段、提取工段、精制工段及部分辅助生产工程。实验室和检测室布置在车间1楼南侧。项目建成后,可达的液体生物合成制品2000吨/年(其中1000吨/年液体酶制剂,500吨/年液体5-氨基乙酰丙酸制剂,500吨/年液体γ-氨基丁酸制剂),或者粉末状固体生物合成制品292吨/年(其中包括135吨/年固体酶制剂,71.5吨/年固体5-氨基乙酰丙酸制剂,85.5吨/年固体γ-氨基丁酸制剂)的生产能力。
二、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
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下载: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haIAA8MoKbIRgpW3uSGm5Q 提取码:esrn
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:公众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携带个人身份证件,前往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。
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项目周围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,或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。注:公众在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。
四、公众意见表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,由生态环境部制定。2018年10月,生态环境部印发《关于发布<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>配套文件的公告》(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),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: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nad_-QqBvQAhi1G-CNBdjg
提取码:vy4m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:
(1)通过E-mail方式;
(2)直接打电话的方式;
(3)写信的方式。
六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微粒生物工程(山东)有限公司
联系人:周总
联系电话:16665607309
七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
评价单位:山东格勤环境管理有限公司
八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
微粒生物工程(山东)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31日